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规范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名称的通知》(阜编〔2020〕4号),“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”已更名为“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”,“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”印章从2020年4月2日起启用,原“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”印章同时停止使用,特此通知。
附:1、“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”公章印模
2.原“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”公章印模
中共阜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4月2日